楼主: 一然、

[公告] 发贴必看——原创文学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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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巫妖
发表于 2011-10-10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过摆事实说明向管理版面私下举报都无果罢了,你心里没鬼干嘛编辑我的帖子?屡屡做这种删帖 编辑帖子的事 ...
岁月无痕 发表于 2011-10-10 18:47



    那是作为曾经的好友在qq里的私下谈话,如果朋友间的私下谈话,也被截图用来作为什么证据来说明问题的话, 那不是你无语, 是我彻底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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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意三江水

发表于 2011-10-1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作为曾经的好友在qq里的私下谈话,如果朋友间私下里的谈话也被用来作为什么证据来说明问题的 ...
风清扬 发表于 2011-10-10 18:50



    又一次的公私不分 彻底无语{:116:} 爱咋地咋地吧 你是管理你做主撒 想封想编想删自己说了算
岁月如河 你我不过是南来北往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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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意三江水

发表于 2011-10-10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岁月无痕 于 2011-10-10 19:04 编辑

因为举报这个事情,我先后和三个管理沟通过,说过一些举报事宜之后,又都先后删除了,首先我不喜欢保留因这类事情加的好友。
其次,更因为某些管理的很多言辞和行为真的让人很无语,竟然还有问我——你认为这事情应该如何处理,家有家法坛有坛规,哪有问举报者应该如何处理的道理?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坛分,渐渐已经不怎么打开九月的链接,没想到原创区有了新规定,才又旧事重提,没想到仍是一波三折,玩论坛最反感被编辑或者删除帖子,作为会员就像自己的发言权不受保护一样。

本以为今天这事情到头了没想到再一次遭遇这类尴尬 {:043:}
岁月如河 你我不过是南来北往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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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意三江水

发表于 2011-10-1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唯祝曾经真心相交的一些朋友一切都好吧,可惜也是渐渐看不到身影了,那就祝九月不要再发生这类偷了别人东西还大言不惭言之凿凿的剽窃者少之又少 绝迹更好吧
岁月如河 你我不过是南来北往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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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4_455:}哈哈。。。。这贴有趣了。才看到。
     
梦中 牵你的手 再远的路 我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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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巫妖
发表于 2011-10-10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想再解释编辑你的帖子这个问题,既然你感觉到郁闷,那就再解释一下,编辑掉的只是帖子里面我们qq聊天记录的几行截图,这个也不是擅用编辑权限,是因为论坛有规定,短信、QQ聊天记录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发布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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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了,就来细看一下原创发贴规则,非常细致到位。支持{:4_468:}
     
梦中 牵你的手 再远的路 我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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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巫妖
发表于 2011-10-1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枝叶上的事情我们就不用再说了,再一次感谢岁月无痕对本人的批评。帖子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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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意三江水

发表于 2011-10-10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岁月无痕 于 2011-10-10 19:34 编辑
本来不想再解释编辑你的帖子这个问题,既然你感觉到郁闷,那就再解释一下,编辑掉的只是帖子里面我们qq聊天 ...
风清扬 发表于 2011-10-10 19:08

首先你编辑掉的不只是两行记录,还有我其他的质疑句段。

其次,我声明那不是截图,只是复制了两行。而且因为已经删除了你好友,根本无法截图,是当时因为举报感觉管理的回复很郁闷,给朋友看的的管理回复记录,这关于公事的私下沟通,不属于个人私密信息吧?应该不在被禁止之列吧?

之所以发出来,就是因为上次5月举报有人说我没有私下举报,私下举报除了短信和QQ,还有别的方法吗?横竖都是举报的没理了,不郁闷才鬼呢?我不知道论坛举报规定,是不是需要明确一下,凡是举报请版面质疑,不要私下举报才符合程序?

不然举报者想证实自己何时举报过,都没有说服力的途径和方式?
岁月如河 你我不过是南来北往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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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六国志

游方道人
发表于 2011-10-1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都有个度,过了,效果会适得其反。适可而止吧。
旁观者看,轻扬管并无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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