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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独孤求败----有理不在声高,正方不必妄自菲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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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四书意

发表于 2017-9-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H-天山童姥 于 2017-9-2 15:32 编辑

既然贵文里提到了本人,按江湖规定,姥姥就回一个,权凭姥姥的在下理解,亦没资格给人上语文课,虽然笔拙,却是奋不顾身。

首先我先说这次辩论赛在分组方面,组委会果然有分辨的眼光,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从正反两方辩友的辩词和整体状态便可看出不同两大类的人群,正如灭绝师太的“突然发现”,正方辩友友善而传统,反方盟友刁钻和时尚。只是一路看了下来,给我的印象倒没觉得什么时尚的内容可谈,虽然反方除了声音大一点,可我并不觉得反方占上风,有理不在声高,我方辩友不必妄自菲薄。

姥姥虽然年事已高,体弱柔绵,但在强势面前绝不低头。

再说这次辩论主题,如姥姥没看错的话,应该就是简单的一个题目“一见钟情不如日久生情”,而后没有任何说明这句话是否专指用于爱情的范畴,所以,仅仅将“一见钟情”理解为爱情的话,是否太狭隘了?

好吧,现在说说您的这篇反驳群辩。哗啦打开一大篇幅,貌似气势吓人,其实不过是一张纸老虎。

如果是真正江湖上的兵刃相见,以一当十当百,那我敬您是一条好汉,可是在文字的江湖里却是相反,一对一的掇撷单挑我刮目相看。可是,如您这般积攒众人辩词撸窜一谈,犹如蜻蜓点水,就像泛泛而过的点评,相比一对一的深入剖析是否过于简单粗暴了?您说我辩题没有论据替我捉急,我真是要感谢您的多此一举了。纵观您的全篇辩论,亦是找不出任何论据用来支撑,其中那个“吃饭吃菜”以及“流氓”“废物”什么的只不过是比喻而已,况且这些比喻强词夺理,真心的牵强了。

您抓住此次辩论主题的漏洞缺陷,总是强调一见钟情的那一刻,却不去顾及一见钟情之后的结果,故意扰乱大家的方向,但是请您再读一遍此次辩题“一见钟情不如日久生情”,正方才是此辩论的正确方向好吗。可见,是谁在正确的方向上越走越远呢?

艾玛,好累,但,姥姥不会找软柿子来捏,专挑权势来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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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四书意

发表于 2017-9-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姥姥,老当益壮,为你点赞{:1_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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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首五朝臣

发表于 2017-9-2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給姥姥赞一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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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首五朝臣

发表于 2017-9-2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童姥这篇个人色彩太过严重,没有把事实本质看的透彻明晰,所以你这篇字,我不必做回应,反驳也要反驳个值得我去反驳的。
我上一篇是纯理论的不假,若非要看事实论据,欢迎童姥驳我刚发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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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首五朝臣

发表于 2017-9-2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礼尚往来,给你加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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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首五朝臣

发表于 2017-9-2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再说一句,我从未在谁的辩论帖里听到语音辩论,谁的声高声低,真不知你打哪判断的{:5_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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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四书意

 楼主| 发表于 2017-9-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JH-独孤求败 发表于 2017-9-2 14:49
童姥这篇个人色彩太过严重,没有把事实本质看的透彻明晰,所以你这篇字,我不必做回应,反驳也要反驳个值得 ...

难道您的就没有个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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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四书意

 楼主| 发表于 2017-9-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JH-独孤求败 发表于 2017-9-2 14:50
顺便再说一句,我从未在谁的辩论帖里听到语音辩论,谁的声高声低,真不知你打哪判断的

声音高低不一定在具体的声音,鲁迅的文章都有呐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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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四书意

 楼主| 发表于 2017-9-2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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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四书意

 楼主| 发表于 2017-9-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JH-灭绝师太 发表于 2017-9-2 14:47
姥姥,老当益壮,为你点赞

微薄之力,老当益壮说不过去,谢谢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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